各分工会:
我校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任期届满。根据《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和《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工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定于2023年4月中旬召开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五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简称2023年“双代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本科评建工作为引领,着力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着力完善服务教职工工作体系,着力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建功立业,为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23年“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念 王耀中
执行组长:汪东明
成 员:陈 斌 岳艳丽 鞠晨曦 高金定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听取并审议学校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并审议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四)听取提案报告
(五)审议修订学校教代会实施细则和学校工会工作细则
(六)选举学校第五届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教职工委员会
四、代表推选
(一)代表资格与比例
凡全职在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工作且交纳会费的教职员工(含宿管员、保安员等工勤人员等)均有选举与被选举权利。
代表实行常任制,同时兼具教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双重身份,行使教代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法定职责。
代表人数为教职员工总数的6%。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中教师(包括教学、科研、教辅人员)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女职工和工勤代表要占有一定比例,教职工人数较少的二级单位至少应有代表一人。
(二)代表基本条件
1.代表必须是在职教职员工和工会会员。
2.代表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立德树人、为人师表。
3.代表须关心学校发展、关心工会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有较强的履职能力。
(三)代表选举
1.以分工会为基础划分选区(见附件1),校领导参加所联系学院选区的选举。
2.代表按如下程序选举产生:学校各学院、职能处室、直属单位酝酿提出候选人名单报所在选区,于2023年3月16日前将本选区代表候选人情况(见附件2)、代表候选人名册(见附件3)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组(李方圆,邮箱55054224@qq.com)。资格审查通过后,各选区召开全体教职员工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代表,参会人数不得低于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代表所得的选票(见附件4)须超过选区应到教职工人数50%以上。因候选人选票未达50%而没有满额产生代表时,应重新投票直到满额为止。代表产生后应在本选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各选区于2023年3月20日前将选举情况报告(见附件5)和代表登记表(见附件6)、代表名册(见附件7)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组(李方圆,邮箱55054224@qq.com)。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教职工代表资格、选举程序、构成比例进行审查。
4.原则上,代表人数在25人以上(含25人)的学院、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可以单独组建代表团;不足25人的单位联合组团。每个代表团推选正、副团长和记录员各1名。
(四)列席代表
1.未当选为教代会代表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
2.未当选为教代会代表的学校二级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副职)。
3.未当选为教代会代表的上一届校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女工委员会委员。
列席代表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全程参加会议。
此外,大会特邀校团委学生副书记、校学生会主席和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等学生代表参加会议。
五、提案征集
(一)提案内容
属于本校职权范围内的下列问题可列为提案:
1.有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的教学与人才培养、学科与科学研究、人事与师资建设、学生与招生就业、综合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建议;
3.有关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其它合理化建议和方案。
下列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
1.不属于本校职权范围内的;
2.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
3.举报或揭发问题的(此类内容应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4.涉及代表或他人具体个案问题的。
(二)提案格式
1.提案必须一事一案;
2.提案按照统一格式的提案表(见附件8)书写,允许另附页;
3.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1)案名。案名要简明扼要地点明提案主旨,通常以《关于XXXXX的建议》形式拟题,提案主旨不宜过于宏大,内容不可空虚,要有具体针对性。
(2)案由。即提案人应说明提出本案的原因、根据和情况分析,最好有可行性调查。
(3)方案或解决措施。这是提案的核心内容,务必做到思路清晰、措施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4.提案须有正式代表3人以上联合签名提出提案,其中1人为主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每个提案人都必须在书面的提案表上亲自签名后方可作为有效提案。
5.提案字迹必须工整,符合规范,每个提案必须同时递交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
6.校工会将对提案进行初审,对不合格不规范提案将退回提案人作进一步修改。
(三)提交提案时间要求
本次教代会提案从代表产生后开始征集工作,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8日。提案在上交打印的纸版提案时,同时提供电子版提案,由各分工会集中后统一送交到校工会(请在主题中标明“教代会提案”)。
附件:
1.2023年“双代会”选区划分及代表名额
2.2023年“双代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
3.2023年“双代会”代表候选人名册
4.2023年“双代会”代表选举选票(范本)
5.2023年“双代会”代表选举情况报告(范本)
6.2023年“双代会”代表登记表
7.2023年“双代会”代表名册
8.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14日